當時是1989年,艾瑪和她最好的朋友迪伊跑去美國闖蕩,但兩個人都毫無能力在美國根本找不到工作,甚至連在麥當勞打工的機會也沒有。
他們最後被迫從加利福尼亞前往紐約,口袋裡只有幾塊錢。他們不斷地在不同避難所尋找下榻之地,甚至靠著自己的智慧和善良的陌生人免費給予食物活下來。一路上,倒楣和不幸的事情天天臨頭——毒蛇、地震、黑魔法,還有大小便失禁的狗狗,甚至有個開著法拉利的縱欲過度的侏儒綁架了他們。這種事從來沒有發生在「垮時代」的著名人物傑克•凱魯亞克(Jack Kerouac,《在路上》的作者)的身上。
這是一個真實可信而又滑稽可笑的故事。《我把帳篷丟在舊金山》(I Left My Tent In San Francisco)是描述一對倒楣的夥伴如何安然回家,而他們在這一路上歷經的災難與荒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