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隱性行銷」(又稱「伏擊行銷」,Ambush Marketing)是現今市場營銷最棘手的課題。何謂「隱性行銷」? 就是競爭對手在不花一文行銷費,就能有技巧地將自己的品牌與某項賽事或文藝活動建立聯繫,從而促進銷售的各種行銷手段。只要懂得採用隱性營銷的人,必能為自己帶來好處,但對於舉辦大型活動的單位來說,會造成很大的打擊,最後造成惡性循環,甚至影響民生。
大型的運動或文藝項目往往吸引許多大企業不惜一擲千金贊助行銷,目的當然是推廣宣傳自己的品牌和產品,壓制對手。但只要隱性行銷一出現,便會讓一些非贊助商利用各種廣告形式在內容上傳達一些訊息,讓消費者誤以為該品牌與此次活動有關或有贊助,想從中獲利。這樣的行銷結果,往往讓有心贊助的企業望之卻步,而大型活動在沒有財團贊助下,很有可能辦部下去,最終影響社會文藝活動的發展和推廣。
隱性行銷最早出現在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上,在亞洲,應算是去年北京奧運會做得最多。事實上,很多國家的政府或大型活動主辦單位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,而一些以正當廣告和促銷手法的商戶往往深受隱性行銷的衝擊。
作者引述了全球各國的種種隱性行銷策略,審視目前最風行的伏擊手段,顯示傳統法律手段的局限,針對冒牌行為的法律訴訟、商標與版權保護法等加以分析。作者在本書中對目前這樣的情況進行深入討論,並提出他的已見和解決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