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amble 在婚後,習慣躲在家裡為旅遊雜誌寫遊記,儘管她從未去過那些地方旅行。
小說的開頭是一個典型的都市女性的夢魘。在一天的晚飯後,丈夫突然說要分手,把兩人的婚姻批評得一無是處,還把自己的老婆 Ramble比喻是「自我中心的吸血鬼」之後,便瀟灑離開了,同時,還帶走了Ramble生活上的重心,因為她就和時下許多結婚的女人一樣,婚後就與自己的朋友疏於往來,不僅在經濟上、心理上依靠丈夫,就連生活交際圈也是丈夫給的。在丈夫離開那一刻,Ramble頓時 陷入精神危機,神思恍惚,同時,她很快地發現住在她們樓下的那對瘋狂、愛打鬧的鄰居夫婦,也似乎陷入類似的麻煩之中。
伴隨著深深的、撕裂般的痛苦與反省,Ramble自問:過去那種看起來安定幸福的生活是否真的是她想要的?在七天的時間裡,她必須走出 往日 習慣的生活框架,考慮她想要的到底是怎麼樣的人生。
Ramble 的結論令人振奮。無論看起來有多晚、多遲,只要你下定決心,你都可以讓你的人生有個新的開始,這也是這本書名「When to walk」 的意義。Ramble因腳不便,長期生活在自我封閉,為人消極退避,少與人交往,習慣躲在丈夫的翅膀下,然而,當她失去丈夫的庇護之後,她不得不開始再度「行走」,走出自己的閉塞,狹小的天地,積極地展開新生活。Ramble 的名字在英語中有「漫步、漫遊」的意思,也意味著當她開始擺脫束縛,自由行走時,新的人生也就向她敞開懷抱。
這部小說 在陌生與熟悉之間保持奇妙的平衡,旅遊雜誌的讀者對她的內心,對她的頭腦瞭解那麼多、那麼深,卻不知道她長得怎麼樣,住在哪裡,也不知道她的全名。作者讓這部小說更具有心靈自傳的特色。
本書作者在倫敦的咖啡館接受媒體採訪時,談及自己寫下這個人物的靈感來自於一個吵鬧的市場,在人潮中突然覺得看到了所有人的內心世界,瞭解他們的歷史,看得見他們的思維。就在這時,她見一個女人在不遠處一瘸一拐地走著,行走困難,卻不可思議的優雅、自信。當下她覺得就是「她」了,就是她要寫的那個人,因她不想創造出一個甜蜜、可愛、沒有頭腦的年輕女人。就像珍・奧斯汀創造《Emma》時所說的一樣,除了自己之外,沒有人會喜歡她筆下的女主角,而 Rebecca Gowers 也堅持這點。幸運的是,她筆下這位女主角的故事,贏得讀者的喜愛,甚至 提名入圍2007年英國柑橘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