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小說家珍.奧斯汀筆下《傲慢與偏見》中的伊麗莎白.班內特是位充滿機智、聰慧和有強烈正義感的人,相較起來,平凡又迂腐的三妹瑪莉是故事裡最不討喜的角色,因她是個喜歡挑剔別人的毛病和過份炫耀的性格。可是瑪莉的性格卻令現代劇作家Jennifer Paynter著迷,認為她是小說中最有趣又最容易被讀者誤解的角色,因此她決定以《傲慢與偏見》作為原型故事,創寫出小說《Mary Bennet》,創新地從瑪莉自己的觀點出發,說出一個不一樣的故事。
瑪莉是個什麼樣的人呢?她是一名書呆子,鄙視其他姊妹的興趣,經常希望能展示自己的音樂才華,同時用警世格言來警告身邊的人。她的父親曾戲稱她是「有獨到見解,並且讀巨著會作筆記的少女」。珍.奧斯汀對於瑪麗這個人的評價卻是「既不是天才,格調也不高,只是急著賣弄自己的才藝」。
在《Mary Bennet》這本小說中,作家打破常規,將這位平凡少女瑪莉抬升成小說女主角,描寫班內特夫婦沒有兒子,根據當時的法律,家中的財產必須由遠房侄子柯林斯來繼承。由於班內特太太接連生下兩個女兒──珍和伊麗莎白──之後,全家每個人都期待男孩的誕生。很遺憾的,第三個孩子一樣是個女兒——瑪莉.班內特。
瑪莉在成長過程中,逐漸體會到家人對男孩的期待。在她四歲到十三歲的九年間,每天都在祈禱著父母能夠生一個男孩,她的兩個姐姐也同樣祈禱著。因為姐妹們都擔心萬一自己將來沒有嫁個好人家,家裡龐大遺產將在父母死後落入他人手上,那麼她們姊妹們都會陷入貧窮的窘境。
因瑪莉在家裡排行第三,總覺得自己被渴望有個兒子的父母忽略,而她的兩個姐姐——珍和伊麗莎白之間的關係卻十分親密,這令她倍感孤獨。也許正因出於這些原因,瑪莉極其想要證明自己的存在,獲得眾人的關注,於是她拼命學習,想要出人頭地。瑪莉毅然決定前往當時作為罪犯流放地的新南威爾士州。這一切,都是因為她所愛的人——彼得.布謝爾(Peter Bushell)。彼得為了父親下定決心遠赴新南威爾士,而瑪麗就決定追隨愛人走到天涯海角。
在新南威爾士這個與英格蘭鄉村截然不同的環境裡,瑪麗逐漸學會審視,並且質疑自己家庭的價值觀。這樣的反思令她漸漸克服自己心中對於他人的「傲慢與偏見」。在小說中,讀者將會看到這位醜小鴨如何在陌生環境和艱辛經歷下,退變成一個擁有美麗心靈的天鵝。